去年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近6000家 《深圳经济特区(2)
南方财经全媒体见习记者 欧雪 深圳报道 近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公布《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下称《条例》)。《条例》于今年8月30日通过,并拟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在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制度安排。
此外,王振还重点强调了几条极具创新性的条例,分别是:第十六条提出“支持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建设外商投资企业集聚园区,引进重大外资项目”;第三十五条提出“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本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和重点实验室申报,并享受配套政策扶持”;第四十三条提出“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风险可控的领域,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对部分需持证上岗的职业,允许取得境外相应职业资格或者公认的国际专业组织认证的国际人才,经能力水平认定或者相关主管等部门备案后从事执业活动”。
对此条例,李敏妹表示,这一条款不仅给外商投资者在投资准入享受国民待遇方面增强了信心,同时也表明了深圳市欢迎外商对外资鼓励类目录下的行业以及深圳市重点发展的行业进行投资的态度。
在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形成过程中,为利用外资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后陆续出台了“外资三法”,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然而,随着不断发展,“外资三法”部分规定既不符合现实需求,也与《公司法》存在冲突。因此,《外商投资法》在2019年通过,并于2020年开始实施,取代原有的“外资三法”。